2011年6月27日

在台灣的單車新聞

難怪我有一個愛喝酒的朋友  都騎單車去喝酒!

資料來源 ttv.com
酒駕騎單車撞車,最後還獲賠87萬理賠金,離譜判決在台中清水,一名黃姓男子喝酒過後騎單車,撞上對向吉普車駕駛後摔倒,經過法院兩年審理,判決吉普車駕駛拘役50天,還得賠償87萬,吉普車駕駛覺得 騎單車酒駕,絲毫不用負酒駕刑責,反倒被撞的,要賠錢 認為實在沒天理! 中翻英【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】,翻譯內容僅供參考。

發生車禍地點,就在這個鐵路涵洞下,當時,開著吉普車的黃姓男子,經過這裡,對向騎單車的王姓男子,直衝而來,吉普車駕駛來不及煞車,當場撞上 被撞的王姓男子 跌到路邊  送到醫院發現他酒精濃度高 不過卻對吉普車駕駛 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經過兩年訴訟 法院判決酒駕的王姓男子 可以獲得理賠金87萬 吉普車駕駛還要服勞役50天 駕駛很不服  認為這判決太誇張 但王姓男子的媽媽說 兒子當時騎車騎得好好的 是對方 佔據車道 衝過來撞他們 法院判定 吉普車駕駛沒靠右行駛 所以釀成意外 應該負起民事賠償 但酒駕的單車騎士 沒酒駕刑責 也成為交通安全執法漏洞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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